高雄市奢侈稅8月止已補稅送罰900多萬
新聞摘要
  • 高雄市遭查獲補稅送罰案件2012年度截至8月底共計27件,金額計900多萬元。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財政部表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採自動申報制,但高雄市國稅局查核時發現有納稅義務人將持有期間未滿2年之不動產出售未申報,或利用信託或贈與或他人名義等方式出售未申報,或低價申報銷售價格案件,遭查獲補稅送罰案件2012年度截至8月底共計27件,金額計900多萬元。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有短報、漏報未依規定申報者,除補徵稅款外,將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故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在未經人檢舉或稽徵機關調查前,應儘速自動補報及繳納稅款,可僅加計利息而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