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因應釋憲辦理首宗公辦公聽會於7月30日順利召開,未來仍持續積極推動都市更新業務
新聞摘要
  • 北市府因應釋憲辦理首宗公辦公聽會於7月30日順利召開,未來仍持續積極推動都市更新業務
【MyGoNews衷柏宣/綜合報導】因應大法官709號釋憲後,讓台北市的都更案件仍可於過渡期間有所依循,台北市府已率全國之先於2013年7月9日發布行政規則,首宗公辦公聽會於2013年7月30日順利召開,其餘案件也將陸續辦理。
 
30日召開公辦公聽會之都市更新案,位於士林區德行西路,更新單元面積約1千4百餘平方公尺,範圍內包含一棟4層樓之海砂屋,更新前戶數為7戶,更新後戶數為17戶,未來將採黃金級綠建築,預計釋出163.09平方公尺人行步道空間等環境貢獻措施,以利改善市容、提升生活機能。
 
本次公聽會由更新審議委員擔任主持人及專家學,並邀請律師擔任諮詢委員。主持人先行說明公聽會程序,並由實施者進行簡報後,開放登記發言者進行提問與回應,當場將發言要旨作成紀錄並請發言人簽名確認。主持人於確認無其他意見後即宣布終結。
 
更新處表示,因應更新條例修法前過渡期間之作法,重點在於強化並保障民眾之權利,包括「資訊揭露公開透明」、「充分表達意見機會」等。各更新案的相關權利人可於自辦公聽會及公辦公聽會召開前,先行收到案件的相關資訊內容。案件核准時,也可以收到一份載有完整計畫書內容的光碟片,如須參閱紙本,可於公告期間內至台北市政府公告欄、台北市都市更新處公告欄、當地區公所及里辦公處公告欄閱覽。另外,市府在舉辦公辦公聽會時參採聽證程序辦理,並由都市更新審議會作成採納或不採納的決定,確保陳情意見皆有被妥善的處理。
 
更新處再次強調,事業計畫公辦公聽會參採聽證精神辦理,更有助於後續審議過程議題聚焦,確保民眾權益,同時輔佐目前已推行多項行政簡化作為,市府將持續在確保民眾權益並兼顧審議品質及效能下,積極推動都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