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封閉未供公共通行使用,不得免徵房屋稅

騎樓封閉未供公共通行使用,不得免徵房屋稅

【MyGoNews編輯部/綜合報導】騎樓面積如果開放使用是可以免徵房屋稅,但是,如果是被當成營業面積使用,則騎樓要納入房屋稅課徵的面積之內。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騎樓如果供公共通行使用,可免徵房屋稅。但是騎樓全部或部分在白天封閉供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才淨空供公眾通行,因未符合供公共使用的要件,無法免徵房屋稅。

騎樓封閉供住家或營業使用情形很多,應依實際使用情形分別按住家或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務局每年均定期派員清查房屋使用情形,查有增建、占用騎樓或使用情形變更時,就會據以釐正房屋稅籍資料,並發函通知改課內容。

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留意,收到房屋稅通知改課函文,核課事項如有不符時,應儘早與通知函所載承辦人員聯繫,以落實房屋稅籍正確性,並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