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山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各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遠雄「山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各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新聞摘要
  • 遠雄「山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各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4年3月19日第1166次委員會議通過,遠雄建設及遠雄房地產(下併稱廣告主)銷售「山綺」建案,就週遭環境宣稱「366萬坪生態示範第一」及「大北投366萬坪生態示範區」,就商品之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各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本案廣告主就「山綺」建案週遭環境宣稱「366萬坪生態示範第一」及「大北投366萬坪生態示範區」,依一般或相關大眾施以普通注意力,系爭用語應指「山綺」建案位於所宣稱「大北投366萬坪生態示範區」之核心。
 
就其真實性,本案廣告主表示,「大北投」指以北投為中心向外發展出的生活圈,四大生態開發計畫包括奇岩新社區、士林北投科技園區、社子島開發計畫及關渡平原開發計畫,總計約366萬坪。雖關渡平原開發計畫部分尚未完成都市計畫及公告開發,然北市府官方網站宣稱已成相關委託研究,可知已有明確之開發願景。
 
公平會指出,依北市府地政局所提供查證資料,所稱四大開發案中,目前關渡平原開發計畫僅於委外研究階段,尚無實際開發範圍、內容及期程。本案廣告主將關渡平原開發計畫列入其所宣稱「大北投366萬坪生態示範區」涵蓋範圍前,非不能先就所稱生態示範區整體範圍是否有據向北市府進行查證,且其宣稱僅係依據北市府官方網站刊載之委外研究計畫成果,並非北市府依法公告具有法定效力之都市計畫,即難以保證關渡平原未來將依該委外研究內容進行開發。是依現有事證,系爭廣告就「山綺」建案週遭環境宣稱「366萬坪生態示範第一」及「大北投366萬坪生態示範區」,係就建案外在環境與廣告所表示不符,且其差異難為一般消費大眾接受者,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