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新都」建案廣告,為乙種工業區之建案,使用一般住宅之用語及比較表,違反公平交易法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SUPER新都」建案廣告,為乙種工業區之建案,使用一般住宅之用語及比較表,違反公平交易法
新聞摘要
  • 「SUPER新都」建案廣告,為乙種工業區之建案,使用一般住宅之用語及比較表,違反公平交易法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4年4月2日第1169次委員會議通過,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燁茂公司)及統揚廣告事業有限公司(下稱統揚公司)銷售「SUPER新都」建案廣告,對於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之建案,使用一般住宅之用語及比較表,就其商品之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燁茂公司新台幣(下同)140萬元罰鍰、統揚公司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系爭建案位於乙種工業區,雖可為資訊軟體業(含一般事務所)使用,但依法不得移供做住宅使用,亦無從變更作為住宅使用,此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專業意見可稽。
 
惟燁茂公司及統揚公司銷售系爭建案,於網頁及報紙廣告載有「住戶保全對講系統」、「特約居家清潔服務」、「居家修繕服務」、「三代同樂」之語,及於接待中心發放乙種工業用地事務宅與一般住宅之比較表,有關水費、電費、土地增值稅、戶籍設立等項目均表示同一般住宅,另在地價稅率、房屋稅率項目則表示「可申請自用住宅課稅……」等內容,予人印象與居家生活有所聯想。
 
實易使消費者誤認系爭建案可供住宅使用,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且難以知悉廣告所載之用途違反建管法規,日後倘未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有遭命於期限內拆除、停止使用、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之風險。
 
該廣告表示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之認知已有甚大差距,其差距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且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喪失其原有之效能,使守法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足以產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核屬對商品之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