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強表示,市府於上半年協助原住民繳清土地的使用補償金後,即可在下半年進行簡易修繕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胡志強表示,市府於上半年協助原住民繳清土地的使用補償金後,即可在下半年進行簡易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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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志強表示,市府於上半年協助原住民繳清土地的使用補償金後,即可在下半年進行簡易修繕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中市原住民「霧峰區花東新村」及「太平區自強新村」有望於2015年施作簡易修繕,台中市長胡志強2014年10月20日在議會中表示,市府已於2015年編列300多萬元預算,協助住戶償還積欠國有財產署的租金與使用補償金,接著將透過追加減預算編列整修費用,2015年7月後就可以動工。
 
胡志強表示,市府於上半年協助原住民繳清土地的使用補償金後,即可在下半年進行簡易修繕,確保3到5年內建物安全,並與國有財產署與中央原民會商討土地代管,以徹底解決土地問題。胡志強強調,他是第一個願意編預算,幫助原民給付租金,希望議員對他有信心。
 
胡志強也說,他去過兩個部落,原住民的居住環境確實很差,但市府在推動修繕時,遇到來自國有財產署與中央原民會的困難。他說明,因為這個部落的土地屬於國有財產署,若需要整修就必須先繳清原住民所積欠的土地租金與使用補償金,目前這筆300多萬元經費已編列在2015年度的預算中,只要議會通過預算,2015年就可以動支。
 
胡志強說,若要改建就必須解決土地問題,甚至要花錢買地。用公部門的錢,蓋住宅給特定市民居住,有適法性問題。市府目前的政策是,先協助清償積欠的使用補償金,然後再逐年補貼租金並做簡易修繕,最後才是改建。
 
都發局表示,霧峰區花東新村屬「霧峰都市計畫」案內農業區,倘辦理重建,因涉及用地變更,應由台中市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規定檢送計畫書圖至都發局,都發局將配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相關法定行政程序。
 
另都發局表示,太平區自強新村係屬非都市土地,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11條規定,申請開發社區之計畫達50戶或土地面積1公頃以上,應變更為鄉村區,由於自強新村開發面積達前開分區變更之規模,應依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1規定,擬具開發計畫送都發局轉請內政部審議。
 
「霧峰區花東新村」及「太平區自強新村」之原地重建,涉及原住民族之生活型態與居住需求,其用地變更部分,將由台中市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妥予評估,並適當調整重建規劃範圍後,依前述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