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金富帝寶」建案違反公交法,罰鍰10萬元
新聞摘要
  • 新北市「金富帝寶」建案違反公交法,罰鍰1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於2014年11月19日委員會議通過,金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金富帝寶」建案,於「C2棟5-12F家具配置參考圖」,將機房及陽台標示為室內空間使用,就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金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金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金富帝寶」建案,於「C2棟5-12F家具配置參考圖」以虛線方式,將機房及陽台標示為室內空間,與原核准竣工圖說用途不符。
 
且依新北市政府表示,案關建議倘依系爭家具配置參考圖施作涉及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未經核准擅自變更使用(機房變更為居室使用)及第77條之2未經核准擅自室內裝修(室內分間牆變動)等規定,如經現場勘查違規屬實,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將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及使用人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另案關建築物如依廣告施作將虛線所示陽台部分作為客廳及臥室空間使用,即屬「陽台外推」,涉及違章建築,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可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辦理。是系爭廣告之「C2棟5-12F家具配置參考圖」將機房與陽台標示為臥室等室內空間,倘建商實際交付之標的物與廣告內容相符,日後即有遭查報拆除之風險,其表示內容與實際之差異,有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失去其原有之機能,使守法之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故系爭廣告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