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更處長王玉芬表示,修正草案,首將老人安養、托幼設施及社會住宅納入修法內容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新北市都更處長王玉芬表示,修正草案,首將老人安養、托幼設施及社會住宅納入修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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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都更處長王玉芬表示,修正草案,首將老人安養、托幼設施及社會住宅納入修法內容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2015年2月13日通過「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修正草案,首將老人安養、托幼設施及社會住宅納入修法內容,並特別針對產權細碎複雜者增訂鼓勵整合的獎勵項目,不但突顯都市更新的獎勵意義與社會公益性,也是率全國之先的創新作為。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王玉芬處長表示,本次修法最大重點是,未來新北市的更新案申請容積獎勵超過30%時,除法定容積未達300%者及自組更新會之案件外,其超出30%部分皆應以申請捐贈設置老人活動設施、老人安養設施、公共托育設施或社會住宅等公益設施為限,以提高都市更新對社會的公益貢獻及公益性,也回應新北市積極推動公共住宅政策。本修正草案後續將報內政部核准,並經公告後預計給予緩衝期半年後正式施行。
 
近年來由於都市設計及環境規劃已成為基地開發案應有的基本要求,且「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也將部分屬基地設計的獎勵項目予以刪除或整併,以及檢視歷年申請都更獎勵的成效,針對過去實務操作上較不合理的部分,在本次一併納入修正調整,再者因應高齡化及中央推動的智慧建築等趨勢,新增無障礙空間、智慧建築設計的獎勵。
 
另考量都市更新成敗關鍵即在整合,因此,本次也新增人數眾多,產權複雜基地的整合獎勵,期盼能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同時對豪宅與位於山坡地的基地其容積獎勵總量也酌予限縮,整體而言,修正後的結果更具公益性,合理性與前瞻性。
 
王處長表示,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多年,近年來社會大眾期待都市更新除了加速老舊社區重建外,也能更符合整體環境品質與居住正義,因此,期望透過本次修法,能讓新北市都市更新更符合社會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