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不動產說明書已上路,高達90%民眾不知可索取不動產說明書,別忘記「看環境」以及「看車位」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新版不動產說明書已上路,高達90%民眾不知可索取不動產說明書,別忘記「看環境」以及「看車位」
新聞摘要
  • 新版不動產說明書已上路,高達90%民眾不知可索取不動產說明書,別忘記「看環境」以及「看車位」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買一支幾百元的吹風機都有附說明書,買賣幾千萬元的房子為什麼反而沒有說明書?」這一番再也簡單不過的自問自答,在26年前的信義房屋董事長周俊吉心中有了完美的解答,也成就了台灣第一本「不動產說明書」的問世,當時法令並無強制要求,這份說明書對當時的房仲交易,界定出了基本的服務準則,也為日後整個產業的制度化保障開啟新局。
 
內政部宣布修改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後,消費者買賣房屋將有更大的保障,然而大多數報導皆聚焦在「成屋需標示凶宅」及「預售屋禁止標示漲幅」這兩件事上。根據信義房屋於2015年9月29-30日調查顯示,即使近日相關消息炒得沸沸揚揚,然而仍有:(1)高達90%的民眾不知道買屋可索取不動產說明書,(2)88%的民眾不知道「不動產說明書」與「標的說明書」並不相同,(3)76%的民眾就算拿到「不動產說明書」也不知道該看哪些重點。
 
顯見即便法令已做出明文規定,然仍有賴消費者主動索取,以及仔細閱讀不動產說明書,才能保障自身權益。製作一本完整的「不動產說明書」除耗費多時外,亦需要專業公正記載。信義房屋委託第三方公正機構出具不動產說明書,然而在多數人不知可索取的情形之下,消費者購屋後發生糾紛,往往只能用訴訟手段解決,不僅浪費時間,在精神上和金錢上也是一種耗損。
 
拿到不動產說明書,許多消費者不知該從何看起?信義房屋法律服務專案經理鄭啟新特別提醒消費者注意修正的內容,除了凶宅之外,還要看二個部份「看環境」以及「看停車位」。所謂的「看環境」,新版說明書要求房仲業者應針對銷售中的不動產,調查其周邊半徑300公尺範圍內的重要環境設施,所謂的「重要環境設施」並非僅限於嫌惡設施,舉凡巿場、超巿、學校、警察局、醫院、寺廟等重要設施,均應標示說明,讓消費者在購屋時,有足夠資訊做出最適合己身需求的選擇。
 
「看停車位」則要留意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中,是否詳細記載車位類型、性質、形式、大小、載重…等資訊,鄭啟新表示,業者雖可協助測量停車位尺寸,但是停車位的所在位置及條件設計,也是車輛可否順利停放的關鍵。他建議消費者購屋時可駕車實地試停,以避免購買車位後,遭遇難以停放的問題。
 
許多人認為,新版條文一出,似乎將房仲業者責任無限上綱,然而,交易安全本就是房仲服務的重要精神之一。而相關條文的修訂,更足以證明信義房屋多年前所推動的各項制度,包括:從交易前的專業產權調查,交易中的「成屋履約保證制度」,到涵蓋交易前中後的「高氯離子瑕疵保障制度」、「高放射瑕疵保障制度」及交易後的「漏水保固制度」在當時引起巿場廣泛,推行至今從消費者回饋上得到最好的證明。
 
而在2011年推出全球首創的「凶宅安心保障服務」服務項目中,則包含「凶宅多重過濾系統」及「凶宅補償保障制度」兩大構面,除了強化凶宅查檢的功能外,也推出制度化的保障機制。搭配上本次不動產說明書的修正,可為消費者建構全方位的購屋安全防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