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居住是人生的基本條件,中央必須協助地方政府解決法規及財務問題,協助年輕人走過第一哩路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鄭文燦:居住是人生的基本條件,中央必須協助地方政府解決法規及財務問題,協助年輕人走過第一哩路
新聞摘要
  • 鄭文燦:居住是人生的基本條件,中央必須協助地方政府解決法規及財務問題,協助年輕人走過第一哩路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桃園市長鄭文燦2015年10月8日出席由台北市政府舉辦的「首都圈論壇-公共住宅政策」時表示,居住是人生的基本條件,包括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政府都宣示推動社會住宅的目標,但是社會住宅政策只靠地方政府難以完成,中央政府必須協助解決法規及財務問題,例如國有資產活化、以容積交換取得土地及設立社會住宅循環基金等。桃園市政府目前已編列35億社會住宅基金,目前已經完成3,500戶社會住宅的規劃。
 
鄭文燦指出,「首都生活圈」的概念很有價值,因為社會住宅若由台北市政府單獨完成,所需成本很高,但如果能夠配合桃園鐵路地下化,在機場捷運或台鐵沿線通勤站進行聯合開發,就能取得一定數量的社會住宅用地,在1小時的首都生活圈內,供給更多適合的土地,其興建成本也會相對便宜。除了社會住宅,首都生活圈的合作項目也包括機場、捷運、河川整治、產業政策、國際運動賽事的舉辦等,他認為,首都生活圈要加強合作,共同連結台北市及其他周邊城市,一起解決問題。
 
鄭文燦說,社會住宅要加速推動,需要在法規方面的鬆綁。中央政府修正住宅法,各直轄市修正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除了以直接興建或都更方式取得集合型社會住宅外,也能以容積獎勵方式取得混居型社會住宅,取得社會住宅的方式才能更為多元。
 
他提到,由政府興建及營運社會住宅的財務門檻很高,因此中央政府必須協調行庫協助地方政府,讓社會住宅成為一個資產並設立循環基金,成為後續興建資金的來源,循環利用,為社會住宅的財務問題解套。
 
鄭文燦表示,國有資產應該要活化及公共化,桃園就有許多廢置營區,中央政府也必須在土地取得上全面支持地方政府,協調軍方與地方政府合作,聯合開發廢置營區或作為社會住宅基地,降低社會住宅的土地取得門檻。
 
他強調,社會住宅或公共住宅不是次等住宅,不應該被標籤化,公共住宅是進步的住宅,可採用節能減碳綠建築,相關的設施也要完善,讓居住在公共住宅社區的家庭、老人及小孩,都享有社會福利措施,讓弱勢團體有窩有家。
 
鄭文燦說,居住本來是人生的基本條件,但現在卻成為年輕人人生最大的門檻,年輕人生活和工作的意義被貶值為買房,當一輩子的屋奴,這是台灣最大的悲哀。他強調,擁有住宅的權利與居住的權利是有差別的,政府應該讓年輕人把居住當作基本條件,提供租金補貼、社會住宅租賃或興建青年住宅等,而桃園市政府編列了35億的社會住宅基金,取得11處社會住宅基地,也在重劃區留下好的基地作為興建社會住宅之用,透過社會住宅政策,協助年輕人走過第一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