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與地方政府攜手合作,賡續推動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工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內政部營建署與地方政府攜手合作,賡續推動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工作
新聞摘要
  • 內政部營建署與地方政府攜手合作,賡續推動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工作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濕地保育法於2015年2月2日施行後,依第40條規定,原內政部公告之國際級及國家級國家重要濕地,視同國際級與國家級重要濕地,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則視同第12條第1項之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並予檢討再評定。
 
為促進地方參與濕地保育工作及與取得共識,內政部營建署賡續與地方政府共同攜手,推動41處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作業,期於今年度完成重要濕地分析報告書草案,並陸續辦理公開展覽、說明會、審議級公告等評定作業,作為落實法制管理的依據。
 
另內政部營建署2016年度「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行動計畫」延續過去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合作之方式,以獎補助方式協助地方政府辦理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之生態環境長期調查研究與監測、社區參與濕地經營管理、濕地空間規劃及教育推廣等計畫,期能持續協助地方落實濕地保育、復育及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