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用地長年編訂未開發,林佳龍:違反土地正義,儘速運用創新做法解決問題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公設用地長年編訂未開發,林佳龍:違反土地正義,儘速運用創新做法解決問題
新聞摘要
  • 公設用地長年編訂未開發,林佳龍:違反土地正義,儘速運用創新做法解決問題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因公共設施保留用地經費龐大,造成台中市尚有許多編訂公設用地超過25年仍未開發。市長林佳龍表示,政府為公共利益劃設公設保留地,卻又沒有能力去徵收,這是違反土地正義,真正有需要徵收的部分應儘快進行,沒有徵收就還地於民,才符合公共利益。如有徵收需要、但限於政府預算困難下,應採取像是都市計畫檢討、減額市地重劃等創新做法,並同時在財政上通盤檢討來解決問題,才是負責任的政府。
 
台中市議員吳敏濟2016年6月21日在總質詢時表示,都市計畫所編定的公共設施用地,主要包括學校、道路、公園、市場用地、停車場等,依規定最長應於25年完成,目前台中市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含道路)面積6618.62公頃,需徵收私有地面積721.88公頃,推估徵收經費約2800億元,市府因經費龐大市無法徵收私有地,造成台中市尚有許多編訂公設用地超過25年未徵收開發,像大甲有好多個公園預定地都編定將近40年,建議市府以「減額市地重劃」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市議員范淞育則認為,在公告地價改為市價徵收後,公設保留地的徵收可能更遙遙無期,而且可能與人民權益上造成衝突。
 
林佳龍表示,政府為了公共利益劃設公設保留地,但是又沒有能力去徵收,這是違反土地正義,現在民主時代,連大法官也做出解釋,政府須在符合憲法精神下,儘快解決這個土地正義的問題,但因現在政府財政困難,而且有從公告地價改為市價徵收,幾乎公共設施有8成的預算都用在徵收補償上,很難去推動。
 
他強調,凡是真正有需要徵收的部分趕快進行,沒有徵收的話就還地於民,才符合公共利益,介於其間有徵收需要、但限於政府預算困難,應採取像是透過都市計畫檢討、減額市地重劃等創新做法來解決問題,同時在財政上進行通盤檢討,而非一拖再拖,讓很多人看不到未來。
 
林佳龍舉例,大雅市區有一塊數公頃的公園保留地,徵收費用要20多億,但之前市府一直不願意去面對,如果可以如採取類似公設的檢討,縮小徵收重劃的範圍,其他用地則還給人民,這才是負責任的政府。
 
對於吳議員的建議,林佳龍也表示肯定,認為對政府來說是負責任的做法,用減額重劃的方式可讓土地真正被使用,這個方向是正確的,市府也正在進行通盤檢討,尤其是涉及公園綠地、少子化後及鐵路高架化後鐵道兩旁的學校預定地都會優先檢討。
 
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如果公設保留地原本是農業區,還地於民後仍是回歸農業區,市民還是沒辦法有效使用土地,而且都市計畫上的公共設施又沒有了,不見得是最好的方式。
 
王局長表示,減額重劃則可解決部分的問題,也與目前市府現在做的方向都是一致的,因為公設保留地長期無法開闢,利用這個方法能把部分的公設開闢出來,目前市府正進行公設保留地通盤檢討,預計6月將完成期末報告,預計年底前公展再進行後續審議程序,讓相關民眾的負擔較少、回饋更多,希望2年內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