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半畝田Ⅱ」農園廣告不實罰30萬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苗栗縣「半畝田Ⅱ」農園廣告不實罰30萬
新聞摘要
  • 苗栗縣「半畝田Ⅱ」農園廣告不實罰30萬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 2016年8月24日委員會議通過,翁君於591房屋交易網銷售「半畝田Ⅱ」農園,宣稱「社區化管理,水、電、道路、網路全部到位,並設有小屋、網室、加拿大資材室等……,也不用擔憂家園安全」、「獨立安全社區式規劃」、「獨立安全社區大門管控」,及載有小木屋、涼亭等照片,就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不動產銷售廣告所描述之建物及土地用途情狀,為影響消費者承購與否之重要交易決定因素,一般消費者據廣告內容僅認知於購買後可依廣告揭示之用途使用,而難以知悉廣告所載之用途已違反法規,縱廣告主交付之標的物與廣告內容相符,日後仍有遭裁處罰鍰及查報拆除等法律風險。
 
翁君於591房屋交易網銷售「半畝田Ⅱ」農園,宣稱「社區化管理,水、電、道路、網路全部到位,並設有小屋、網室、加拿大資材室等……,也不用擔憂家園安全」、「獨立安全社區式規劃」、「獨立安全社區大門管控」,及載有小木屋、涼亭等照片,其予人印象為系爭土地所載建物及其用途,係可供消費者作為居家使用。
 
然苗栗縣政府表示,系爭土地未經許可興建、設置之大門、水泥鋪面、建物、涼亭,係屬農地違規使用,已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故系爭廣告宣稱可供消費者作為居家使用之內容,則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且足以影響消費者之交易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