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確定後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仍須於判決確定日後30日內申報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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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判決確定後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仍須於判決確定日後30日內申報契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邇來民眾因不動產移轉糾紛涉訟,經法院判決確定,詢問應何時辦理契稅申報?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有關法院判決確定案件,應依契稅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其契稅申報起算日,以法院判決確定日起算30日內申報契稅,如不依規定期限申報,依同條例第24條規定,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之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台幣1萬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