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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子島開發規劃,現住戶全面安置
新聞摘要
  • 社子島開發規劃,現住戶全面安置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府現正積極推動社子島開發案,開發前絕對會先妥善安置當地拆遷戶,再辦理拆遷及工程施工作業;目前已訂定全面安置計畫,故設有戶籍且有居住事實之拆遷戶將會獲得妥適安置,絕無傳聞三分之一居民必須離開社子島之情事。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表示,市府為妥適安置原住戶,並考量本地區屋地權屬情形複雜,未來辦理本地區拆遷作業時,將以先安置後拆遷、分期分區辦理、多元彈性安置及規劃配套措施為4大安置基本原則,設有戶籍且有居住事實之拆遷戶,在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下,依不同屋地權屬情形,得選擇一種方式安置。
 
安置措施包含承購專案住宅、承租專案(或公共)住宅及協力造屋等,符合安置資格之民眾,可依其需求及負擔能力來選擇。其中,承購專案住宅係以成本價讓售;另針對符合資格而無能力承購專案住宅者,市府亦提供租金優惠之承租方案。
 
土地開發總隊另表示,專案住宅係考量原住戶是非自願性的拆遷,故依「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及以往案例,如被拆除建物為合法建物或1988年8月1日以前興建的違建,得以「成本價」讓售給原住戶,考量成本價低於市價,為合理分配公共資源,因此必須符合一定的資格條件;如1門牌設籍多戶者,符合面積、身分、設籍、住宅單位等規定,得申請增加配售專案住宅,並無1個門牌只能申請1至2戶的限制。
 
未來市府亦將於合法範圍從寬認定專案住宅配售資格,盡力滿足居民的需求,如建物年限已久或受天然災害影響,部分不堪使用,為了居住安全,不得不修建的情形,因此市府對於1988年8月1日以前興建,因修建範圍超過一半以上被認定為新違建的建物,仍可配售專案住宅。另外,有關設於陽台的廚房及同廚房分灶,如同前面所述,如於1988年8月1日以前已存在且功能正常及共用進出入口等,均視為合格之住宅單位。
 
開發總隊將持續於社子島專案工作站駐點,強化並持續與社子島居民溝通,以提高居民對本區段徵收拆遷安置補償方式之了解與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