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聯上湖美學1期」建案廣告不實!聯立建設公司罰80萬元及聯永廣告事業公司罰20萬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高雄市「聯上湖美學1期」建案廣告不實!聯立建設公司罰80萬元及聯永廣告事業公司罰20萬元
新聞摘要
  • 高雄市「聯上湖美學1期」建案廣告不實!聯立建設公司罰80萬元及聯永廣告事業公司罰2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2017年1月18日通過,聯立建設有限公司(下稱聯立公司)、聯永廣告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永公司)銷售「聯上湖美學1期」建案廣告,宣稱旅館用途之建物可為住宅使用,及登(刊)載一般居家裝潢與設施之實品照片與圖示,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聯立公司、聯永公司新台幣80萬元、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聯立公司、聯永公司銷售「聯上湖美學1期」建案廣告,宣稱「營造舒適時尚品味的住宅」、「澄湖最美時尚輕豪宅」、「2房輕巧格局……,打造屬於自己的溫馨旅店宅」、「簡約線條設計,屬於你最自在的旅店宅」、「戶戶衛浴開窗……,打造屬於你最自在的潮流旅店宅」、「淨水、活水系統,供應全棟住戶用水……」,裝潢實品照片、傢俱配置圖呈現一般居家裝潢及設施,建案特色則訴求「休閒(娛樂)|澄清湖高爾夫休閒勝地,生活(機能)|文山、澄清路商圈、長庚醫院,文教學區|文山高中、文德國小、鳥松國小」等內容,但建案之土地分區為「旅館用地」,建物用途為旅社,前開廣告宣稱內容,顯與建物之核准用途不符,一般消費者難以知悉廣告所載用途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日後倘未依核准用途使用,將有遭罰鍰、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等行政懲處之風險。
 
故銷售廣告表示內容與實際之差異,足以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之認知,並影響交易決定,屬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