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公寓大廈補助汰換高耗能燈具 3/23起受理申請(圖:台中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中市公寓大廈補助汰換高耗能燈具 3/23起受理申請(圖:台中市政府)
新聞摘要
  • 台中市公寓大廈補助汰換高耗能燈具 3/23起受理申請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達節能減碳效果,台中市政府自2011年起補助公寓大廈汰換高耗能燈具,統計至2016年底有991處社區獲得補助,減碳量達7,084公噸。為進一步增加民眾汰換意願,環保局修訂「公寓大廈省電照明設備補助執行計畫」,補助每棟公寓大廈汰換經費2分之1,最高上限3萬元,2017年申請期間為3月23日至6月23日,歡迎踴躍申請。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台中市政府自2011年起辦理「低碳公寓大廈改造補助作業」,補助設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住宅社區(不含商辦大樓)汰換高耗能登具費用。統計至2016年底,總計核撥補助款費用約2,752萬元,共有991處社區獲得補助,總減碳量為7,084公噸。
 
若以2016年申請該項補助的社區為例,單一社區最高節電量約可達5萬2,280度,換算每年約可節省17萬元,年減碳量約為27公噸(需視申請燈具數量及型式而定)。
 
環保局指出,為增加公寓大廈節能減碳效益,並提高民眾耗能燈具汰換意願,環保局已修訂「台中市2017年低碳公寓大廈省電照明設備補助執行計畫」,補助合乎條件的每棟公寓大廈汰換經費金額二分之一,最高補助上限為3萬元,歡迎設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住宅社區踴躍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自2017年3月23日至6月23日,欲申請該項補助的社區可至「台中好環保」官方臉書或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下載補助計畫內容參考。
 
此外,為讓審核過程更加公平,提早送件者將予以退件,另因補助名額有限,補助額滿後即不再受理,環保局提醒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提早備妥申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