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辦繼承的土地,繼承人負公同共有繳納稅款責任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注意,對於公同共有的繳款書,稅捐機關只會對公同共有人之一寄發繳款書,其餘公同共有人僅會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該繳款書倘未依限繳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強制執行時,全體公同共有人之原有土地、房屋、薪資或存款等均可能被強制執行拍賣或扣押。
故繼承之土地未辦繼承登記,建議可選定一個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負繳納責任。抑或僅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之公同共有人,亦可於收到後一個月內向稅捐機關申請補發繳款書繳納,以免遭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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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抵繳遺產稅非全體同意,得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2/3之同意提出申請,不受民法第828條第3項限制
民法第1202條:遺囑人以一定之財產為遺贈,而其財產在繼承開始時,有一部分不屬於遺產者,其一部分遺贈為無效;全部不屬於遺產者,其全部遺贈為無效。
歷年各年齡級距之女性納稅人占比雖均較男性低,惟隨女性工作年資、所得提高及財富累積等因素影響,30歲以上年齡層之女性占比逐漸提高,2023年65歲以上女性占比更接近5成。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除第20條所規定之贈與外,贈與人在1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