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將開放瓦斯行可設置瓦斯保管室,兼顧安全與民生需求,保管室相關安全規範示意圖(圖:內政部)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安全家居
內政部將開放瓦斯行可設置瓦斯保管室,兼顧安全與民生需求,保管室相關安全規範示意圖(圖: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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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政部將開放瓦斯行可設置瓦斯保管室,兼顧安全與民生需求,保管室相關安全規範示意圖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您是否曾經遇到洗澡洗到一半、或煮飯煮到一半,卻沒有瓦斯的窘境?為求快速送達,部分瓦斯行會在營業場所、小貨車或一般倉庫違規超量儲放瓦斯桶,但是這樣的作法卻會產生安全上的問題,因此,內政部將開放瓦斯行可設置符合安全標準的瓦斯保管室,以在確保公共安全的同時,兼顧民眾隨叫隨送瓦斯的生活需求。
 
內政部表示,為了強化瓦斯桶的儲存安全,內政部參考日本、韓國及英國相關規定,研提「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71條、第72條之1、第73條修正草案,並於2017年3月9日經部務會報通過,未來在符合相關消防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瓦斯行可設置容器保管室,儲放每日營運周轉所需的瓦斯桶(總儲放量不得超過1,000公斤),以有效消弭違規儲放的亂象,強化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的安全管理規範,並更有效照顧到民眾基本生活所需。
 
內政部指出,「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71條、第72條之1、第73條修正草案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會銜經濟部共同發布施行,希望瓦斯業者可以切實遵守,共同努力保障民眾的生命安全及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