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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整修不需要再申報房屋稅籍,除了新、增建
新聞摘要
  • 房屋整修不需要再申報房屋稅籍,除了新、增建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已有房屋稅籍之建物,若僅是內部整修、換裝門窗,或是外牆拉皮,雖可增加房屋價值,但不屬房屋稅條例第7條所訂之「改建」範圍,所以不必辦理房屋稅籍申報。
 
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依建築法第9條第3項規定,「改建」之定義係指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而言。
 
稅捐機關特別提醒民眾,房屋除了新、增建須申報房屋稅籍外,若有拆除改建,亦應於房屋拆除時及改建完成之日起30日內,主動檢附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拆除改建及使用情形,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未依規定申報而漏稅經查獲者,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