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戶籍遷入登記不是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要件,但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則需於該屋辦理戶籍遷入登記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辦理戶籍遷入登記不是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要件,但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則需於該屋辦理戶籍遷入登記
新聞摘要
  • 辦理戶籍遷入登記不是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要件,但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則需於該屋辦理戶籍遷入登記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邇來常有民眾詢問新取得房屋,若要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該屋是否需向戶政機關辦理戶籍登記?
 
稅捐機關指出,房屋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與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要件不同,有關「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如下:個人所有之住用房屋符合下列情形者,屬供自住使用:一、房屋無出租使用。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換言之,房屋適用自住房屋稅率條件無需於該屋辦理戶籍登記,個人新取得房屋只要符合以上三項要件之規定,就可以適用自住房屋稅率。如已符合自住使用之規定,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之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稅捐機關進一步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之定義,除無供出租或營業外,尚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如土地所有權人實際居住該地,惟無前述親屬設立戶籍,並無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適用,所以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一定要在該房屋辦理戶籍登記。如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規定,請記得需於當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之稅捐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自申請之次年(期)起適用自用住宅稅率核課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