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研議制定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自治條例,進行老屋活化、古蹟保存(圖:桃園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鄭文燦:研議制定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自治條例,進行老屋活化、古蹟保存(圖: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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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鄭文燦:研議制定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自治條例,進行老屋活化、古蹟保存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桃園市長鄭文燦2017年5月10日主持市政會議時表示,桃園快速都市化的同時,也必須將過去不同時代的軌跡留下,包括生活、產業、文化等各種活動紀錄及歷史建築。但在指定古蹟時,卻常因政策工具不足而遭遇困難,中央政府須建立非都市計畫內土地內古蹟的容積移轉規定以及協議價購的鑑價機制。同時,市府也將研議制定《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自治條例》,針對老宅,以編列預算、獎勵機制、輔導規劃等方式,協助修復、營運及活化,賦予老宅古蹟新的生命與功能。
 
鄭文燦指出,市府積極進行古蹟修復活化,桃園文化資產指定速度迅速,只要到達標準,就會指定成為歷史建築,使其不被變賣或破壞;不過,要實質保存歷史建築,確實有些基本困難必須克服。
 
鄭文燦先提到目前3個成功案例,包括新屋范姜祖堂、大溪李騰芳古宅及八德呂宅著存堂,其成功因素也有賴子孫具有文化意識、所有權人意見一致並達成共識。他說,新屋范姜祖堂近2年修復工程經費約2,160萬元,經過多次修復後,保留28個房間,目前已活化利用,包括2016年地景藝術節舉行畫展,2017年4月設置樂活學堂,成立「新屋區樂齡學習中心」,提供退休市民上課、讀書與學習環境,讓文化資產以新的面貌重新出發。
 
鄭文燦也說,大溪李騰芳古宅位於大溪月眉,2015年2月至2016年10月進行第3次修復,期間修復工程經費為3,500萬元;並經由李家「祭祀公業法人李金興公」同意,將古宅活化,交由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營運,也於2017年4月正式開館,稱之為「古宅開門」,具有教育、歷史以及文化傳承的功能。
 
鄭文燦還說,八德呂宅著存堂近3年修復工程經費達3,800萬元,市府也向文化部爭取第4期修復工程補助經費1,800萬元,進行整理周邊地平及環境,未來將發展成為「八德故事館」。
 
鄭文燦也提及,位於機場捷運A10站對面的蘆竹陳家宗祠德馨堂,有「貓頭鷹宅」之稱,目前由其子孫自行成立管委會並營運管理,市府補助相關費用及修復成本,保存狀況良好,也是當地文化亮點。同時,大溪林宅梅鶴山莊也已開始修復,梅鶴山莊具有100年歷史,過去縣政府階段未修復,新市府上任後編列約1,492萬元展開修復,目前已經完成建築正身修復,設立獨立書屋,將來護龍修復也會依次展開,而活化方案仍研議中。
 
鄭文燦接著也提到2個在指定古蹟時遭遇困難的案例,其中一件是楊梅道東堂,其為在地開發者鄭大模後代所興建,也是楊梅開發的重要歷史。對於道東堂,市府採取強勢手段介入,先指定為古蹟,期盼能夠用修復換得使用權,但由於部分古蹟已被建商購買,市府將啟動價購程序,但議價並不容易,初步估計至少花費4億元才能向建商買回所有權,目前尚未達成共識。
 
另一件則是9日部分市議員於議會質詢時所提出的龍潭翁新統故居,翁新統為日治時代龍潭區長,其故居「翁新統大屋」是市定古蹟,也記錄著龍潭重要開拓史。市府於進行古蹟指定時,所有權人和委託管理人不讓文資委員進入勘查,辦理緊急搶修遭到現住戶抵制一度停工,現在要進行修復,所有權人表示未談妥價購前不會同意市府修復。雖然子孫散居各方、意見不一致,價格商談不易,市府將採取協議價購,以期突破困境。
 
鄭文燦表示,上述楊梅道東堂及龍潭翁新統故居這兩個案例,所在地點均屬於非都市計畫土地,但目前《文化資產保存法》僅針對都市計畫內土地設有容積移轉規定,而非都市計畫則無,政策工具顯然不足。他責成文化局彙整成功與困難案例,向文化部提出修法建議。他認為,針對非都市計畫土地的文化資產,須採取強制手段進行協議價購或鑑價程序,所謂強制手段是要讓政府有工具、議價具鑑價程序,如此才有可能取得文化資產。
 
鄭文燦也責成文化局和都發局,針對尚未列入歷史建築及進行文資身分認定的老宅、老屋,研議制定《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自治條例》。透過編列預算、獎勵機制、輔導規劃,讓老屋透過公部門挹注資金,協助修復、營運及活化,讓老宅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