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第二季建築物公安申報開跑─商業娛樂場所應於6月底完成申報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高雄第二季建築物公安申報開跑─商業娛樂場所應於6月底完成申報
新聞摘要
  • 高雄第二季建築物公安申報開跑─商業娛樂場所應於6月底完成申報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高雄市長陳菊在各場合或會議要求市府團隊要打造高雄成為安全城市,是為了提供民眾一個安全的消費環境,一直以來均要求市府各局處應加強建築物的公共安全檢查,以杜絕公安危險。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商業娛樂場所應於六月底前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否則開罰6至30萬元。
 
工務局局長趙建喬表示,市長非常重視公共場所的安全性,在任何場合上均要求各局處加強公共安全檢查,只有依實依限申報才能落實建築物公共安全品質,也才能完整提供消費者安全及優質消費環境。如果場所逾期未申報者將依建築法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受罰後仍需辦理申報。此外,市府成立聯合稽查小組,由市府各局處依各業務權管範圍不定期無預警機動稽查,針對全市特定行業(酒家、歌廳、舞廳、酒吧、PUB)等類似場所進行聯合稽查,如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將立即要求改善並持續追蹤至改善完畢為止,且不排除依建築法連續處罰、勒令停止使用、停止供水供電或強制拆除,以彰顯市府維護公共安全之決心。
 
工務局建管處表示,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商業娛樂場所包括酒家、舞廳、pub、電子遊樂業、理容院、KTV、公共浴室、三溫暖、遊藝場、百貨公司、商場、市場、量販店、酒吧、餐廳、咖啡店(廳)、旅館、觀光飯店等營場所,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應於六月底前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該局於3月中旬已寄發明信片通知相關業者申報,請各申報義務人委託政府機關認可的合法專業機構或人員來檢查簽證建築物公共安全,於規定期限內(六月底前)向該局申報,否則將依法罰款6至30萬元及張貼不合格告示,拒不申報者得連續處罰、停止使用,甚至遭停止供水、供電處分。
 
工務局表示,民眾發現業者有任何違規事項,可隨時向該局反應,共同為全市建築物的公共安全把關。另外民眾如有發現場所安全門梯、走道、逃生避難通路等有堆置雜物阻礙逃生,或自動防火捲門下方及排煙室有違規堆置雜物等情事時,可隨時透過市府服務專線1999或向該局07-3312982、07-3312651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