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農地 遏止農地上違法工廠亂象,2016年5月20日後農地上新增之違法工廠全數拆除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保護農地 遏止農地上違法工廠亂象,2016年5月20日後農地上新增之違法工廠全數拆除
新聞摘要
  • 保護農地 遏止農地上違法工廠亂象,2016年5月20日後農地上新增之違法工廠全數拆除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確保糧食安全並解決日益嚴重的農地問題,日前行政院召集農委會、經濟部、內政部、環保署、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共同研商保護農地之策進作法,林全院長在聽取農委會報告後,決定2016年5月20日以後農地上新增的違法工廠全數拆除,以遏止農地上違法工廠亂象,展現維護農業生產環境之決心。
 
農委會表示,農委會的立場是保護農地及促進農業永續發展,為確保農地不再流失,第一步要先止血,依據農委會刻正積極進行的農地資源盤查作業,經初估,全台約有1萬3,000公頃農地被違法工廠占用,更令人擔憂的是,由於違法工廠零星散落在農地上,其污染農地、切割農地,造成被破壞的農業生產環境面積擴大為好幾倍,農委會亟需與經濟部、內政部及地方政府共同解決此迫切議題,故2017年7月20日向林全院長報告後,已確立2016年5月20日以後農地上新增的違法工廠全數拆除,並在確認無人敢在農地上設立違法工廠後,再討論處理舊有違法工廠之執行細節。
 
農委會更進一步表示,依現行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建築法等均有規定違法裁處手段,包括連續罰鍰、斷水斷電、強制拆除等多元方式,惟地方政府辦理違規裁處業務時,易受到壓力,造成執行力不佳,難於短期間內達到拆除之目的,故各部會共同研商提出處理農地上違法工廠之策進作法,明確將拆除作法區分為二類,第一類為施工中之違法案件,不論何種類型,即由地方政府建管單位執行即報即拆作業;第二類則為已完工之違法工廠案件,將依規定處以罰鍰且通知行為人於1個月內自行拆除,如未恢復原狀,則處以斷水斷電及每個月連續罰鍰,直至行為人恢復原狀或由地方政府強制拆除。
 
未來將由中央各部會包括內政部、經濟部、農委會、法務部、主計總處等部會組成專案小組,建立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違法工廠清冊及擬定行動方案後,交由地方政府依法執行。
 
拆除農地上新增的違法工廠僅是保護農地第一步,接下來,應建構良好的農業生產環境。農委會表示,國土計畫法在2016年通過後,搭配全國土地利用管理制度之變革,應以整體之國土空間規劃考量進行重整,解決長期農工交雜、錯落的土地使用問題,未來農業發展地區內之違法工廠,應依國土計畫法規定,由經濟部、內政部輔導拆遷至工業區或產業園區,使工業生產區域得與農業生產區域明確區隔。
 
至於,配合政府整體規劃進入工業區、產業園區之違法工廠,考量違法使用造成長期農地減損及農業環境之破壞,基於外部成本內部化及生態補償原則,需課予廠商農地修復及開發補償相關責任義務,農委會表示,收取生態補償金之方向亦獲得院長支持,後續將由農委會、經濟部、內政部、環保署、主計總處等相關部會共同討論合理之計算方式,未來該補償費將作為保護優良農地之基金,並提供實施對地綠色環境給付之經費來源。唯有落實農工分離,農委會集中資源投入農業發展地區,始能發揮加乘效果,並引領台灣農業邁向新里程。
 
除了上述止血、療傷的作法外,還有增強體質的措施,農委會表示,農地除了生產功能外,還有生態及生活的功能,未來將參照先進國家,全面實施對地綠色環境給付制度,只要農地農用,即給予農民一筆金額,對應其農地農用對環境的貢獻。另外,農民若配合政府種植進口替代作物、實施節水耕作制度、採行有機農法等,再分別給予不同額度獎勵及友善環境補貼,政策示意圖如http://www.coa.gov.tw/files/news/7014/A01_1.pdf,條件式堆疊給付及獎勵概念。
 
此外,農委會亦擬定「促進農地利用方案」,規劃逐步把零碎農地整合成最適規模利用,並積極培育、引進專業農民投入農業生產經營,藉由優質化、效率化的農業經營,希望到了2020年以後,專業農的年平均農家所得可以達到180萬元以上。
 
如此一來,有固定的對地綠色環境給付,再加上日益提升的農民所得,就可以讓農地成為農民維持生計的重要經濟來源,其價值不輸給直接賣掉轉給他人蓋工廠,自然農民會珍惜農地,積極和政府一起保護農業生產環境,讓農業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