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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小兵立大功 近5年住警器預警122件火災
新聞摘要
  • 內政部:小兵立大功 近5年住警器預警122件火災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根據內政部統計,自2013年起至2017年10月止,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成功預警減少傷亡的案例有122件。內政部表示,住宅火災往往因延遲偵知、通報及避難造成住戶傷亡,如有設置住警器,即可及早偵知火災發生,幫助住戶採取滅火、避難及通報等應變作為,為住戶安全多一道保障。
 
內政部指出,2007年至2016年的全國火災,以建築物火災69.3%最多,其中獨立住宅火災就占42.4%,集合住宅火災也占了19.0%。而2017年國內發生的重大住宅火災案例,例如10月29日台北市社子島、11月22日新北市中和、12月5日台北市八德路等火災案例,皆未裝設住警器,導致民眾未及時逃生及緊急應變。日本東京都消防廳也發現,未設置住警器者的死亡人數是有設置者的3倍。內政部呼籲民眾應裝設住警器,以保障居家生命財產安全。
 
為強化住宅安全及提昇民眾安裝意願,內政部未來在新建建築物方面,對於未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將邀集相關機關研商,要求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者於設計或施工時,分別於寢室、廚房及樓梯等處設置住警器。在既有建築物方面,也規劃透過村里長共同推動,或是藉由瓦斯行換裝瓦斯桶時,宣導客戶安裝住警器並協助用戶安裝,以及協調保險公司調降設置住警器者的保費、協調銀行比照強制火險於裝置住警器後始得申請房屋貸款等。
 
內政部強調,基於「自己財產、自己保護」原則,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不屬於應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一般住宅,場所管理權人應設置及維護住警器,請尚未裝設住警器的民眾,務必及早設置住警器,以保障居家與生命財產安全。另針對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及獨居老人等弱勢族群,政府將持續編列經費辦理補助設置住警器,照顧他們的安全。
 
內政部提醒,民眾選購住警器時,可至各大通路商或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洽詢,並且要注意產品是否有黏貼合格認可的標示,設置時只要依照產品內附說明書,用釘、掛或雙面膠黏貼都可以。至於設置地點,應優先安裝於警覺性最低的寢室、大量用火的廚房,以及住宅中煙流及火流主要行進路徑的樓梯與走廊,以及早偵知火災發生。住警器相關的法規、常識及成功案例,可以到內政部消防署的「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專區網頁(http://fp.nfa.gov.tw/homefire)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