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士林科技園區開發延宕?北市府提出4點澄清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開發延宕?北市府提出4點澄清
新聞摘要
  •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開發延宕?北市府提出4點澄清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有關報載「北投士林科技園區開發延宕,土地閒置及招商掛零」一事,台北市政府2018年3月15日發表4點聲明澄清,分別為:(1)配合居民先建後遷訴求,分2期進行拆遷及工程施作;第1期工程刻辦理驗收,排定4月起辦理第1期抵價地點交、(2)興建專案住宅妥適安置拆遷戶,因原施工廠商財務問題重新發包致整體開發期程延宕、(3)T16、T17、T18街廓科專用地本府產業發展局正進行開發規劃,配合土地點交時程辦理招商作業、(4)驚艷關渡─花海節之土地上尚有後續工程所需之暫屯土,於移置前作短期綠美化及活化之利用。
 
(1)配合居民先建後遷訴求,分2期進行拆遷及工程施作;第1期工程刻辦理驗收,排定4月起辦理第1期抵價地點交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區段徵收為配合當地居民訴求,本府於97年間政策決定採「先建後遷」及「原地安置」方式辦理整體開發;亦即分2期進行地上物拆遷及工程施作,並非分2期(案)辦理區段徵收,先予澄明。
 
本區段徵收範圍以承德路6段為界,分為東、西側基地2部分;全案已於104年底完成抵價地分配及登記,刻正辦理第1期公共工程驗收及第2期拆遷戶安置與地上物拆遷作業。
 
東側基地位屬第1期工程範圍之抵價地,待零星工項(種植草皮)完成後,目前規劃於2018年4月起辦理土地點交;西側基地位屬第1期工程範圍之抵價地,則因其上有第2期工程範圍所需之「暫屯土」,須待居住於第2期工程範圍之拆遷戶入住專案住宅,並將其原居住房屋騰空點交給市府及完成拆遷作業後,該「暫屯土」始得移置至第2期工程範圍,屆時西側基地第1期抵價地則可辦理土地點交(預計2018年下半年)。
 
(2)興建專案住宅妥適安置拆遷戶,因原施工廠商財務問題重新發包致整體開發期程延宕
 
為因應先建後遷及原地安置之拆遷政策,爰將安置拆遷戶之專案住宅用地,及當地居民入住專案住宅後維持生活機能所必要的公共設施用地規劃為第1期工程範圍,並以專案住宅工程為要徑工項陸續推動各項開發作業。
 
專案住宅工程本府工務局原於2012年7月決標予長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惟該公司於2015年間因財務問題無法繼續施作,柯市長即責成工務局務必於最短時間內完成重新發包。嗣工務局於同年10月終止合約後,旋即在4個月內完成重新發包,並於2016年2月全面復工;目前專案住宅已完工,自2018年2月起陸續與承購戶辦理交屋。
 
(3)T16、T17、T18街廓科專用地本府產業發展局正進行開發規劃,配合土地點交時程辦理招商作業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內規劃有約25公頃之科技產業專用區,其中近三分之二是配回給原土地所有權人之抵價地,本府所取得之科技產業專用區土地,除T16、T17、T18等3處係屬較完整之街廓外,其餘土地均零星散落於其他街廓內。
為落實本區段徵收區內科技產業專用區開發之目標,有效促進地區發展與繁榮,避免土地所有權人與開發投資廠商不一致,導致開發進度延緩,爰擇定街廓編號T16、T17、T18等3處科技產業專用區規劃由市府取得,並主動辦理招商作業,以加速地區發展,達成旗艦開發的效果。
惟T16、T17、T18街廓土地因位屬第2期工程範圍,且目前土地上仍有原住戶居住,須俟原住戶入住專案住宅、原居住房屋騰空點交給市府並完成拆遷作業後,T16、T17、T18街廓之工程始得全面展開。
 
另外,台北市府產業發展局除自2009年起即在國內外相關產業交流推廣活動及場合行銷本園區外,亦於2015年委外進行T16、T17、T18街廓科專用地最適產業主軸及開發方式之評估與先期規劃,規劃階段亦針對潛在投資人進行深入訪談及意見諮詢。嗣配合土地點交時程延後,爰自2018年起邀請產官學界進行開發諮詢座談,就開發規模與開發主軸規劃進行諮詢討論,並持續接觸潛在投資人及著手研擬招商文件;明年則進行公告招商作業及辦理招商說明會,配合土地點交時程(預計2020年下半年)與民間投資人辦理簽約作業。
 
(4)驚艷關渡─花海節之土地上尚有後續工程所需之暫屯土,於移置前作短期綠美化及活化之利用
 
花海節所使用之土地為西側基地第1期抵價地,前因考量本區段徵收區需大量填土,且預期桃園航空城開發需大量進土因素,為免第2期工程施工時有缺土之虞,故擇第1期抵價地先行暫屯第2期工程所需用土。又前述土地上之土方移置前為,避免雜草叢生及塵土飛揚,爰於其上種植花草,進行簡易綠美化,結合相連之蜆仔港公園,短期提供當地居民及市民假日休閒活動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