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都更修法建議 內政部:宜兼顧各方權益衡平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建商都更修法建議 內政部:宜兼顧各方權益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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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商都更修法建議 內政部:宜兼顧各方權益衡平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外界關注的「都市更新條例」第9次修正草案已歷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多次審查,期待在立法院本會期能順利通過,針對業者2018年11月14日就目前立法院協商結果,提出「徵求住戶同意時免檢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草案」、「權利變換計畫書免再檢附同意書」、「協議合建比照權利變換給予賦稅優惠」,以及「刪除地上物未清除前不得預售限制」等4項建議。對此,內政部表示,考量本次修法在強化都更各階段資訊透明與公開,增加民眾對於都更的信任,所提建議業經立法院多次充分討論,仍希望都更的執行,能在衡平各方權益下,加速推動。
 
都更信任始於資訊充分公開與透明
 
內政部說明,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涉及實施範圍、更新後建築規劃與容積獎勵事項,權利變換計畫則攸關所有權人之共同負擔與權利價值分配,在在影響民眾是否參與更新的意願,為避免同意書有空白授權之爭議,要求實施者在徵求同意書時,即應提出相關計畫書草案,以作為民眾參與都更與否的重要參據,理應充分公開,始符合強化資訊公開的修法目的。
 
權變計畫攸關分配權益 若無徵求同意將衍生爭議
 
內政部指出,權利變換計畫涉關實施者與所有權人及不同所有權人間更新後權利價值之分配比率,是所有權人參與都更最重視的課題。本次修法規定應併同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一併取得同意,讓所有權人於簽訂同意書時,除了表達對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認同,並已充分瞭解更新後之權利價值、分配位置及面積等內容,以確保民眾相關權益,降低過去執行之爭議。
 
已提高協議合建賦稅優惠 都更案預售限制仍待討論
 
考量百分百同意的協議合建,透過實施者前期整合,可以消除後續都更案強制執行的爭議,故本次修法增加協議合建的賦稅優惠,規定所有權人參與協議合建致移轉土地予實施者部分,得以減徵百分之四十土地增值稅,以鼓勵全數同意的都更案。至於都更案範圍內之地上物未拆除前是否可以預售部分,目前立法院仍保留待後續協商處理。
 
讓都更重新出發,成為促進國家建設與都市發展的有效工具
 
內政部指出,「都市更新條例」第9次修正草案通過後,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將合力儘速於半年內分期完成相關配套子法研(修)訂作業,並加強宣導,以利落實執行。另內政部研提2019年至2022年都市更新發展計畫及財務預算也經行政院核定已整裝待發,預計在未來4年內將投入17.9億元輔導推動自力更新、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更先期規劃及關聯性工程施作,並將研議建立都更專業認證,以擴大民眾及專業者參與都更動能。期待在新法的施行下,都更實施可以更務實、全面、有效地推展,以提升國人整體居住環境品質,並加速城市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