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2018年度「住宅補貼-租金補貼」已於2019年1月14日全數核定,讓弱勢鄉親安心過好年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苗栗縣2018年度「住宅補貼-租金補貼」已於2019年1月14日全數核定,讓弱勢鄉親安心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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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苗栗縣2018年度「住宅補貼-租金補貼」已於2019年1月14日全數核定,讓弱勢鄉親安心過好年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苗栗縣政府配合內政部辦理2018年度「住宅補貼-租金補貼」申請案,核定函已於2019年1月14日全數發出,共有420戶可獲得補貼,辦理戶數外未獲補貼者共32戶。  
 
2018年度核定戶可獲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新台幣3,000元,苗栗縣府將於2019年2月25日起按月撥付補貼,最長補貼期限為一年(12期),請民眾記得補貼期間租約不可中斷,中斷期間不予撥補,已獲得2017年度租金補貼者,將於2017年度租金補貼期限屆滿,始核撥2018年度租金補貼。
 
內政部每年7至8月間都會辦理住宅補貼,協助中低所得家庭減輕居住負擔,住宅補貼受理申請項目包括「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採評點制,具弱勢條件之家庭將優先獲得補貼。
 
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新台幣3,000元,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21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80萬元。相關條件及規定,民眾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點選右側「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