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府:請依法申請建築許可,鄉親才可住的安全及放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苗栗縣府:請依法申請建築許可,鄉親才可住的安全及放心
新聞摘要
  • 苗栗縣府:請依法申請建築許可,鄉親才可住的安全及放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遏止苗栗縣違章建築物之發生及營造更友善的居住品質,苗栗縣政府特訂定公平、公正、公開之違章建築處理標準作業程序及苗栗縣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
 
違章排拆次序原則:A類、政策性案件以當年度預算優先執行。
 
A類列管案件如:施工中之違章建築、違規廣告物、拆後重建案、配合苗栗縣府或中央政策之執行、新違章、經營八大行業、電玩業、工廠、旅館、賣場等大型營業之列管案件;B類、列管案件視影響公共安全程度依年度經費與拆除優先次序表排拆。
 
B類違章建築項目如:有公安或消防安全或妨礙通行之虞、於山坡地、河川地、水利地、濱海地區或環境污染之違章建築物、佔用5樓以上供公眾使用屋頂避難平台或供營業使用違章建築、供營業使用違建樓層達二層以上、佔用法定空地,開放空間供營業使用違章建築;非屬A,B類者列為C類之違章建築列管案件,俟A、B類執行完成後再依序排拆。
 
為避免鄉親,因不知法而觸法或擅自建築遭拆除、罰款,無謂浪費人力、資源及鄉親寶貴時間,苗栗縣府再次叮嚀,涉及建築事項,請依法申辦,經苗栗縣府審查核准後方可進行工續。另有關未依法申請經本府查獲列為A、B大類之違章建築物列管案件,將不定期公布於苗栗縣政府的網站。
 
再次呼籲,鄉親如有相關疑問,可攜帶相關資料至苗栗縣政府,於每週一、三、五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在苗栗縣府一樓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櫃檯將有建築師為鄉親免費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