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補貼

政府提供住宅補貼7月開始受理申請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為了協助中低收的家庭解決居住問題,內政部營建署每年推動「住宅補貼」提供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011年度受理申請時間預計為7月初。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該方案租金補貼提供每戶每月最高補貼租金3,600元,補貼期間為1年;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提供220萬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償還年限最長30年,其中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另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提供80萬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償還年限最長15年,且2011年度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與財政部辦理的「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500萬元額度)搭配使用,期減輕民眾購屋負擔。

該方案為積極協助弱勢家庭解決居住問題,若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具列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單親、重大傷病者、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或申請人為65歲以上老人,於評點時將酌予加分且適用第一類優惠利率(即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533%」機動調整,較第二類(一般戶)優惠利率少0.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