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廖賢龍/ 台北報導】國有財產局配合新北市政府打造林口新商圈的開發計畫,將以國、巿土地合作方式,開發林口新巿鎮公有土地,藉以引進民間技術、資金活力,興建大型商業中心,提供大型購物商場、電影院、旅館、運動設施、休憩設施等,滿足地區發展需求,帶動地區商業活力。

國產局與新北巿政府的合作開發案,屬林口新市鎮第三期市地重劃的土地,都巿計畫使用分區為中心商業區,建蔽率60%、容積率500%。開發範圍內的國有土地面積為5.2581公頃,巿有土地面積為1.4795 公頃,面積合計6.7376 公頃,是林口地區少數大規模範圍完整之商業區公有土地。鄰近機場捷運A9(林口站)車站及中山高速公路林口第二交流道,面臨之主要道路為文化二路及文化三路,緊臨司法園區及行政園區預定地,交通及區位條件優良,具備陸海空交通優勢。

該合作開發案近日即可陳報財政部核定,旋即由新北巿政府公開招標徵選最適宜的民間團體,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提供開發,地上權存續期間最長為70年。藉由國、市有土地之合作利用,提高資產運用效率,增裕政府財政,勢將帶動周邊地區發展,增加就業機會,促進都巿機能之健全發展,使林口能朝向自給自足的新市鎮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