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舊址依都計文化觀光專用區內容辦理開發,後續開發並無違背捐贈原意。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北市議會舊址依都計文化觀光專用區內容辦理開發,後續開發並無違背捐贈原意。
新聞摘要
  • 台北市議會舊址依都計文化觀光專用區內容辦理開發,後續開發並無違背捐贈原意。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為避免市議會舊址長期閒置,已提議會通過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依都市計畫文化觀光專用區內容辦理開發,兼顧市政建設與經濟發展,後續開發並無違背捐贈原意。
 
台北市府財政局表示,市議會舊址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文化觀光專用區及第四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規定,其中文化觀光專用區部分,不得作為住宅及工業使用,且從事文化觀光使用面積(文化產業展售處所及辦公空間、文化交流空間、多功能表演廳或展示廳、文化觀光資訊服務窗口等),不得少於總樓地板面積之1/3,餘依第四種商業區規定辦理。
 
因該土地於2004年間因勞健保爭議款案遭中央查封致無法開發利用,嗣該土地已於2013年9月解封,為免該位於台北車站附近土地長期閒置,已經提報巿議會同意,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交予民間投資,依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管制規定開發,目前正由顧問公司就納入音樂廳與否辦理開發可行性評估中,未來開發收入除可充裕市庫外,亦可用來支援市政建設,達到捐贈者公益之精神。
 
至於早年政府受贈土地有無條件限制,市府將進一步了解,後續開發亦不會違背捐贈者之原意,未來也會設置市議會歷史展示空間及考棚行署碑紀念,以表彰捐贈者急公好義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