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對於段宜康委員刻意曲解住宅政策之相關言論,深表遺憾。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對於段宜康委員刻意曲解住宅政策之相關言論,深表遺憾。
新聞摘要
  •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對於段宜康委員刻意曲解住宅政策之相關言論,深表遺憾。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有關段宜康委員2014年10月8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新北市青年住宅BOT案提出質詢內容,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邱敬斌代理局長表示,有關段委員說法是完全不符事實的惡意批評,一再扭曲事實,誤導社會大眾,浪費資源,更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新北市青年住宅BOT案均執行一切依據法令及契約規定,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對於刻意曲解住宅政策之相關言論,深表遺憾。
 
邱敬斌嚴正澄清說明如下:
 
1、新北市社會住宅土地12.5億是營建署交予國有財產署的土地撥用費用,並將土地所有權移轉予新北市政府,所有權自始自終均為新北市所有。市府秉持引進民間資源、不賣地的策略,用心推動本案,從未改變。
 
2、依據促參法建議合理報酬率為8-15%,本案興建成本、營運成本合計超過73億。經70年折現淨現值換算,獲利約4億,若以興建成本44億估算報酬率約9%,若合計興建、營運成本73億估算報酬率約5.5%,何來104億獲利,相信段委員對折現概念應該不會不清楚。
 
3、社會住宅全數提供優惠租金,青年家戶實際的租金為市價8折、低收弱勢朋友租金為64折,所有租金不另收管理費,卻可讓約25,000人受益,並節省市府租金補貼約26億。可以用省下的錢造福更多補貼戶或取得興建更多戶把餅做大,可擴大照顧其他弱勢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