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公共安全既存大型違建,高雄市工務局全面出擊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影響公共安全既存大型違建,高雄市工務局全面出擊
新聞摘要
  • 影響公共安全既存大型違建,高雄市工務局全面出擊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市民生命財產,是高雄市府年度重要工作之一。因此,高雄市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繼清查高雄市各轄區內屋頂出租套房241件違建後,接續清查既存大型違建。因有影響公共安全之虞,將在執行屋頂出租套房違建告一段落後,緊接著列為下一波執行拆除,預定6個月時間以委外方包方式,執行是項拆除工作。該大隊再次重申,既存違建如有影響公共安全之情事,不會考量建造完成日期,一定會徹底執行拆除。
 
高雄市工務局表示,依據內政部於2012年4月2日新修正之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11-1條之規定既存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者,已經明列出範圍如下:1.供營業使用之整幢違章建築。2.占用屋頂避難平台3.違章建築樓層達二層以上。4.占用防火間隔。5.占用防火巷。6.占用騎樓。7.占用法定空地供營業使用。8.占用開放空間。9.其他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因此、基於維護公共安全,工務局一定會要求所屬違章建築處理大隊破除情面、拒絕關說嚴格執行。
 
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余潮駿大隊長表示,目前業已針對高雄市既存且有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投入現有全部查報人力,執行清查建檔工作。接下來將會對公共場所(含特種行業)、影響消防救災六米巷道、補習班、托兒所、防火間隔(巷)、鴿舍、夜店等建築物之違建,配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行拆除工作。大隊長余潮駿再次呼籲違建所有人,不要觀望或心存僥倖,能盡速自行雇工拆除。同時要有不擅自建造違建的守法觀念。否則,一經該大隊查獲,定會執行查報拆除,以達到維護公共安全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