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稅案件,苗栗將展開清查
新聞摘要
  • 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稅案件,苗栗將展開清查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土地,且於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土地,經核准退還已繳納土地增值稅被列管5年案件,2015年度自9月21日起至同年11月20日期間展開全面清查。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避免土地所有權人於重購自用住宅土地核准退稅後,隨即將新購自用住宅土地出售或轉作其他用途,違反重購退稅立法意旨,稅務局每年將清查重購土地有無於5年內移轉他人、贈與配偶、出租、營業或將戶籍遷出等情形,違反規定者,將追繳原退還稅款,以維護租稅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