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申請改按住家用,為何還課營業用稅額?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房屋已申請改按住家用,為何還課營業用稅額?
新聞摘要
  • 房屋已申請改按住家用,為何還課營業用稅額?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有許多民眾存有疑惑,先前已申請改按住家使用並經核准,為何房屋稅單上使用情形欄位仍然有課徵營業用之稅額?
 
稅捐機關表示,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適用不同稅率核課,課稅所屬期間是前一年的7月至本年的6月,如果在這期間提出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且經核准,在每月的15日前提出申請,則當月就可以適用變更後的稅率,在16日之後提出申請,則要次月才能適用,所以稅單上使用情形欄位仍然有課徵營業用之稅額,是屬於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前的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