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遺產及贈與稅新制自即日起上路
國稅局也提醒民眾,遺產稅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贈與稅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申報,納稅義務人或受任人可自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申辦軟體,輕鬆在家完成申報程序,省掉四處奔波的辛勞。如遇相關法令或程序問題,歡迎向當地稽徵機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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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抵繳遺產稅非全體同意,得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2/3之同意提出申請,不受民法第828條第3項限制
民法第1202條:遺囑人以一定之財產為遺贈,而其財產在繼承開始時,有一部分不屬於遺產者,其一部分遺贈為無效;全部不屬於遺產者,其全部遺贈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