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2017年度「住宅補貼」自7月21日起至8月31日受理申請,請把握申請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苗栗縣2017年度「住宅補貼」自7月21日起至8月31日受理申請,請把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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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苗栗縣2017年度「住宅補貼」自7月21日起至8月31日受理申請,請把握申請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苗栗縣政府配合內政部辦理2017年度「住宅補貼」案,將於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受理申請,歡迎符合資格且有需求之縣民踴躍提出申請。
 
苗栗縣住宅補貼受理申請項目包括「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017年計畫辦理補貼戶數共522戶(其中租金420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71戶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31戶),採評點制,具弱勢條件之家庭將優先獲得補貼。
 
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新台幣3,000元,最長補貼期限為12個月。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21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80萬元。
 
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民眾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點選右側「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專區」查詢,並可於7月21日起至該專區下載申請書,如民眾無法上網者,也可以向苗栗縣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或各鄉鎮市公所索取申請書。申請方式以親自送件或郵寄送件至苗栗縣政府公用事業科,地址為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敬請民眾把握申辦期間,以免向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