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國土計畫落實空間指導 強化地方規劃自主 減少投資不確定性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全國國土計畫落實空間指導 強化地方規劃自主 減少投資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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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國國土計畫落實空間指導 強化地方規劃自主 減少投資不確定性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日前審議通過之「全國國土計畫」草案,主要是依據國土計畫法訂定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條件,落實空間指導,未來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全國國土計畫指導及地方實際需要,辦理功能分區劃設作業,強化地方規劃自主。
 
強化地方規劃自主 充分展現地方特色
 
內政部表示,為使國土各別功能分區依資源特性、區位條件可具有彈性規劃調整的空間,「全國國土計畫」草案由中央訂定相關政策指導原則,後續將由地方政府考量環境資源條件、地方特性及發展需求,研擬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劃設「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4大功能分區,以引導各轄內居住、產業、公共設施之空間發展,建立地方政府空間規劃主導性,展現地方特色。
 
明確指認產業發展區位 減少投資不確定性
 
內政部指出,早期非都市土地主要按現況編定並實施管制,缺乏實質空間計畫來指認發展區位,產業開發建設是屬個案審查,土地使用的不確定性造成投資風險。
 
因此,「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彙整各部會之重要發展政策,訂定產業發展之空間區位指認原則,地方政府便可依據此原則具體訂定該轄國土計畫之部門空間發展計畫,並指認各種土地使用適宜的發展條件納入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中,擘劃空間發展藍圖。
 
內政部強調,透過功能分區之劃設,將明確指認出適宜產業發展之區位,並提醒開發者其土地環境敏感特性,作為提供公私部門明確符合空間計畫的區位選擇條件,減低投資之不確定性與壓力,吸引公私部門招商投資。
 
輔導違規工廠合法化 兼顧農地保護與產業需求
 
內政部提到,有關地方政府在農地違規工廠的處理,新北市及台中市政府已依據全國區域計畫指導原則,於該市區域計畫內,訂有農地保留總量,且納入違章工廠即報即拆等具體配套作法,並就未登記工廠群聚、且非屬優良農地範圍,劃設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得申請設施型使用分區變更區位。內政部強調,該二市的區域計畫已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符合農地保留總量原則,並經公告實施,以此為例,可樹立農地保護與產業需求間之平衡發展。
 
內政部補充,「全國國土計畫」草案於土地使用指導原則中,也明定「專案輔導合法化原則」,以安全性、公平性及合理性為3大基本原則,同時明定「未登記工廠土地使用指導原則」其後續開發利用之機制,以此兼顧公平正義,並引導國土有秩序發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