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共同合作,活化國有閒置土地、促進桃園建設發展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中央地方共同合作,活化國有閒置土地、促進桃園建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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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地方共同合作,活化國有閒置土地、促進桃園建設發展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配合地方發展,有效利用桃園市轄內閒置國有土地、改善市容景觀,並提供桃園市公共設施建設之需求,桃園市長鄭文燦特別邀請財政部國產署曾國基署長於2018年5月4日蒞市府,與市府秘書長李憲明及市府各機關,就國有土地提供方式、諸多法令規定等細節及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等多項議題,進行溝通協調,有利日後市府各機關倘有公務或公共使用目的需用國有土地時,可加速向國產署申請撥用或共同合作開發。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長歐美鐶表示,本次會議計有文化局等9個機關提出13項提案,包括:「為加速闢建道路、公園綠地等公共工程建設需辦理撥用國有土地案」、「八德區清潔隊旁之閒置國有土地申請撥用案」、「大溪區清潔隊新溪望修惜站二手傢俱維修場所案」、「八德區大勇段國有土地撥用(社會住宅)案」、「馬祖新村之國有建物清冊資料認定案」、「桃園區東門段208-1地號等國有土地撥用案」、「加速審理與本府合作辦理桃園市楊梅區高獅段888地號等國有土地改良利用工作計畫及契約書草案」、「為辦理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第二期開發案區內國有土地之用地取得案」及「活化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第二校區(石門營地)國有土地案」等13案,經充分協調後,全部提案均達成高度共識,獲得同意撥用或將共同合作開發。
 
歐局長說明,市府未來將持續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保持密切合作關係,推動中央與地方土地活化利用及共同開發,促進國有不動產運用效能及活化,讓桃園市政建設推動更有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