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淡海新市鎮將朝向交由新北市政府接續開發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營建署:淡海新市鎮將朝向交由新北市政府接續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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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營建署:淡海新市鎮將朝向交由新北市政府接續開發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因應社經環境發展趨勢,檢討辦理淡海開發事宜。該署賡續檢討新市鎮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都市設計規範等,以利人口及產業之引進。另為促進新市鎮後期發展區發展,該署持續以民眾福祉最大化的理念與當地民眾溝通協調,加速推動淡海後期發展區之開發,建構成為國內生態城市發展典範,淡海新市鎮除持續協調淡海輕軌運輸系統、淡江大橋等交通建設與引進相關產業外,將朝向交由新北市政府接續開發。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淡海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第1、2開發區面積約446.02公頃,截至2018年底止,累計完成公共設施用地無償登記予新北市政府,面積約169.84公頃;有關都市設計案件審查部分,該署於2018年召開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都市設計審查小組會議7次,其中淡海新市鎮部分共審查11案,逐步推動新市鎮開發建設理想。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為強化淡海新市鎮產業發展特色,活化土地,回收開發經費,促進新市鎮開發,該署積極辦理產業引進招商工作,此外,將賡續補助交通部、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加速淡江大橋、淡海輕軌運輸系統的建設,辦理新市鎮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都市設計規範等檢討作業,以賦予淡海新市鎮加速發展契機,提高整體環境品質及後續開發潛能。
 
該署將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展開辦理新市鎮特定區計畫第3次通盤檢討規劃作業,並朝向安全、舒適、節能、減碳的生態社區綠建築發展方向規劃,該署希望未來與新北市政府的合作下,實現新市鎮成為生活、生產、生態三生有幸的都市典範。為成功招商創造有利的條件,該署將辦理淡海新市鎮捷運車站專用區、倉儲批發專用區之招商計畫,並以便捷的交通、透明的資訊、安心的環境、優惠的獎勵及舒適的生活為目標,吸引廠商進駐與投資,提振新市鎮發展。
 
有關淡海新市鎮公共工程建設部分,將配合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進程,適時辦理「淡海新市鎮第二期發展區工程規劃」;而位於新北市三芝區之港平營區新址之遷建工程預定於2019年7月底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