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統計,目前全國30年以上老舊住宅預估約302萬戶,更新潛在需求相當龐大,民眾期待透過都市更新相關獎勵措施及機制,加速提升居住環境品質。根據該署統計,自都市更新條例1998年發布實施以來,截至2010年底民間申請更新案累計789件,其中299件已審核完成;2011 年上半年申請103件,已審核完成計32件。
經建會提供的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主要內容如下:
(一) 貸款總額度:新台幣2,000億元。
(二) 貸款對象: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或參與更新分配之都市更新會會員。
(三) 貸款範圍: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之土地及地上物取得、工程、地權調查整理及拆遷安置、稅捐及管理,及權利變換等相關費用。
(四) 貸款額度:以申請計畫實際需要之80%為限;但金融機構以自有資金貸放者不在此限。
(五) 貸款利率: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目前最高為1.43%)加銀行加碼(上限為2%)計息。
(六) 信保協助:申請人之擔保條件如有不足,依承貸金融機構有關規定辦理;必要時,得依據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有關規定,移請該基金提供最高八成之信用保證。
(七) 貸款期限:最長6年,寬限期由承貸金融機構評定,但至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