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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8 筆資料

共同繼承!兄弟擺爛遭拖累「可以這樣處理」

張大力的父親突然意外過世,兄弟間因財產分配意見不合,無法分割遺產,只好辦理公同共有繼承。後來張大力收到兄弟們公同共有土地的地價稅單,張大力不...

房地稅務
2024-03-22

公同共有土地可以申請分單繳納地價稅

2023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民眾陸續接到地價稅單。民眾陳先生來電詢問,其繼承取得的公同共有土地,地價稅竟由他...

房地稅務
2023-11-18

未設管理人之公同共有土地「要注意這件事」

民眾收到未辦理繼承土地之地價稅繳款書或核定通知書,對於袓先留下來的土地還沒辦妥繼承,卻要繳稅提出疑問?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

房地稅務
2023-06-04

申請分單繳納地價稅,公同共有人仍負連帶繳納義務

近來民眾陳先生來電表示,與親人共有的公同共有土地,已向稅捐機關申請按應繼分分單繳納地價稅並已繳納,為何又收到該公同共有土地之核定稅額通知書?...

房地稅務
2023-04-15

遺產管理人申請延期申報遺產稅得超過3個月之期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算6個月內,依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但納稅義務人為遺產管理人者,...

房地稅務
2022-10-08

持分共有房屋,可申請合併持分開立稅單嗎?

鄭小姐來電反映一間房屋為何收到好幾張房屋稅繳款書?   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12條規定,共有財產,由管理人負納稅義...

房地稅務
2022-08-07

公同共有「分單繳納」注意連帶責任!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公同共有財產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未設管理人者,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全體公同共有人對應納稅捐負連帶責任,依...

房地稅務
2022-04-24

遺產管理人申請延期申報「有期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但由國稅局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申請法院指定之遺產...

房地稅務
2021-12-25

遺產管理人申報遺產稅不受「6+3」個月限制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一般遺產稅案件,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如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以書...

房地稅務
2021-07-11

拋棄繼承後,繼承人仍可能被法院選任為遺產管理人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法定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事件,雖多屬遺債大於遺產,形同破產,惟為維護公益及被繼承人債權人之權利,且考慮管理遺產之公平性及...

房地稅務
2020-12-27

遺產管理人申請延期申報遺產稅「有期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但由稽徵機關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申請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者,自法院指...

房地稅務
2020-12-05

安全家居 內政部提醒「社區防疫」注意要點

因應疫情變化,內政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已編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區管理維護」,除了就遊戲室、多功能活動空間...

安全家居
2020-03-06

提醒注意 具備這種資格,才可從事包租代管業務

內政部表示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係指租賃住宅之屋況與設備點交、收租與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糾紛協調處理及其他與租賃住宅管理有關之事項。次按租賃住...

房地稅務
2019-10-19

請注意 租賃住宅服務業應「這麼做」

內政部表示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係指租賃住宅之屋況與設備點交、收租與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糾紛協調處理及其他與租賃住宅管理有關之事項。次按租賃住...

市場快訊
2019-10-10

法令修正 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作業要點

財政部2019年8月16日修正「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就國產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案件,聲請法院酌定遺產管理人報酬之請...

市場快訊
2019-09-16

提醒注意 生前應納稅捐,繼承人「這範圍」內負代繳義務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1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死亡,遺有財產者,其依法應繳納之稅捐,應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遺產管理人,依法...

房地稅務
2019-05-04

房地知識 公同共有土地,請注意「連帶責任」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未設管理人之公同共有土地,依稅捐稽徵法第12條後段規定,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全體公同共有人對應納稅捐負連...

房地稅務
2019-02-24

筆記起來!遺產管理人之遺產稅申報期限「有限制」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但申請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者,自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之日起算6個月...

房地稅務
2018-12-23

提醒注意!遺產管理人之遺產稅申報期限「准予延長」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但由稽徵機關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申請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者,自法院指...

房地稅務
2018-07-08

請注意 遺產管理人應注意申報期限,否則應申請延期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依序為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遺產管理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遺...

房地稅務
2018-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