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區土地強制做商業使用,對於建商拿商用區高容積炒作豪宅行情,將有一定程度的遏阻效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商業區土地強制做商業使用,對於建商拿商用區高容積炒作豪宅行情,將有一定程度的遏阻效果
新聞摘要
  • 商業區土地強制做商業使用,對於建商拿商用區高容積炒作豪宅行情,將有一定程度的遏阻效果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北市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通過,預計2014年初經行政院備查後,即可公布施行。影響比較重大者包括對於以往商業區卻供住宅使用部分,將回歸商業型態,以提升新北市商業機能。如果新北市政府「真的」能夠認真執行,商業區土地強制做商業使用,對於建商拿商業區高容積炒作豪宅行情,將有一定程度的遏阻效果。
 
新北市升格為直轄市之後,朱立倫市長推動新北市整體發展的構想,繼都市計畫整併、區域計畫審議通過後,再往前推進。其中攸關全市都市發展的法源依據「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草案)」,於2013年12月4日經內政部審查通過,預計2014年初經行政院備查後,即可公布施行。此施行細則以新北市地形地貌、社經發展型態作為經緯,進而領航新北市未來都市發展,導引新北市全面向上提升!
 
此次法規通過的重點內容包括:
 
第一、為了解決海砂屋(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無法依現行建蔽率進行改建的問題,特別訂立經建築主管機關專案核准拆除重建,或基地情況特殊者經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通過者,將可依原建蔽率辦理重建。
 
第二、對公共環境及實際需要訂定獎勵原則,例如因應高齡少子化,在公益設施上增加老人及托育設施獎勵,而獎勵項目與原則務必符合公益並對環境有實質助益。另外,為促進經濟發展、鼓勵民間投資,於特定區域新增或擴大投資有助於產業環境升級轉型者,申請建築時亦給予容積獎勵。
 
第三、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增加未來基地開發的透水要求,並提高基地防洪標準,以減緩極端氣候造成的影響。
 
第四、對於一定規模以上建築,亦要求達到綠建築標準,使新北市更朝環境永續方向邁進。
 
第五、對於以往商業區卻供住宅使用部分,將回歸商業型態,以提升新北市商業機能。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新北市近年都市發展形態已從傳統的「點」狀發展進入「面」狀發展,使得都市計畫執行更為複雜,加上全球對生活空間品質的要求提高,如何以完善的都市發展創造美好樂活環境更形重要。
 
此次「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草案)」獲得內政部的認可後,將能成為新北市都市發展的基礎,建構優質家園,並逐步落實「透水城市」、「便捷交通」、「安居住宅」等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