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自2015/1/1起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自2015/1/1起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新聞摘要
  •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自2015/1/1起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並報備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下稱管委會),業經勞動部公布自2015年1月1日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工處呼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勞工之工資、工作時間等勞動條件,應符合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之規範,如有違反法令者,恐遭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以下罰鍰。
 
勞工處表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納入勞基法適用後,除工時、工資等應依勞基法辦理外,須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替勞工每月提撥6%退休金,並辦理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