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昱建設銷售台南市安平區「MyOcean」建案廣告不實罰80萬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宏昱建設銷售台南市安平區「MyOcean」建案廣告不實罰80萬元
新聞摘要
  • 宏昱建設銷售台南市安平區「MyOcean」建案廣告不實罰80萬元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9年2月27日委員會議決議,宏昱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宏昱公司)銷售台南市安平區「MyOcean」建案,於廣告圖冊「海洋私房誌」及網站刊載「泳池3D示意」、「35米泳池」、「A戶平面配置圖」等文字及圖片,並建置實體樣品屋,分別將景觀水池、A戶之陽台及廚房規劃作為泳池、主臥室浴室及臥室使用,對於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宏昱公司新台幣8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該會接獲民眾檢舉,宏昱公司銷售「MyOcean」建案,於預售屋銷售階段及成屋銷售階段陸續印製廣告圖冊「海洋私房誌」及建置網站,刊載「泳池3D示意」、「35米泳池」、「A戶平面配置圖」等文字及圖片,並依「A戶平面配置圖」設置實體樣品屋,廣告整體讓人認為泳池、A戶之主臥室浴室及臥室等空間,都可依廣告規劃合法使用。但依據台南市政府提供意見,「MyOcean」建案廣告「35米泳池」及「A戶平面配置圖」的臥室於原核准用途分別為「景觀水池」及「廚房」,建商並未依建築法第73條規定辦理變更;又「A戶平面配置圖」的主臥室浴室於原核准用途為「陽台」,建商未經核准擅自將陽台變更為室內空間使用屬增建行為,涉及違反建築法第25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最後表示,因「MyOcean」建案廣告刊載泳池、A戶的主臥室浴室及臥室設置之位置與原核准用途不符,交易相對人無法合法享有廣告所標示之公共設施及室內空間,該廣告之表示與事實不符,已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建案內容及用途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喪失其原有的效能,而足以產生不公平競爭的效果,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