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屋無法明確定義,內政部之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僅為空屋統計可能方式之一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空屋無法明確定義,內政部之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僅為空屋統計可能方式之一
新聞摘要
  • 空屋無法明確定義,內政部之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僅為空屋統計可能方式之一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行政院主計總處每10年1次的人口及住宅普查以「空閒住宅」的概念進行空屋調查,定義為:「係指該住宅無人經常居住,並且未供其他用途使用,包括待租、待售、已售或已租,尚無人經常居住住宅、有第2棟以上未經常居住住宅、因工作等原因居住他處而未經常居住住宅等。」考量資料產製頻率太低,不符市場與政策需求,且空置時間可能是調查當天、一周、一個月、也有可能是三個月或一年以上,實際操作與執行調查時確有困難,內政部部才以住宅電力使用度數(台電用電資料)為參考基礎,作為可能是空屋統計可能之方式,由於部分民眾可能用電需求偏低,所以低度使用(用電)住宅並非等同空屋。
 
樂見透過稅制改革提升包租代管成效
 
我國近年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例維持於11.49%至10.12%之間,變動幅度不大。而影響房地產市場景氣因素複雜,舉凡整體經濟、利率、稅制……等皆有可能。而本部近年推動之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政策,積極提供民眾以租賃方式滿足居住需求。目前房屋稅籍住宅類數量約870萬宅,課稅過程如可得知使用情形,或未來若能透過稅制改革,引導擁多屋者之房東將適合的房屋釋出給需要的民眾承租,提升本部包租代管政策成效,本部亦樂見其成。
 
社會應正面看待包租代管政策效益
 
營建署公布至7月底全國包租代管媒合戶數4,657戶,遭批評政府成效不佳,但在社宅租賃市場剛起步階段,4千多戶已是很不錯的成效,如果以一個大社區5百戶來算,等同1年多的時間便興建出9個大型的社會住宅社區,協助4千多戶家庭安穩居住。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是在政府興建社會住宅初期量能不足下,利用民間空餘屋由業者轉租給一定所得以下或社會或經濟弱勢家庭的良善措施。其不僅具有隨到隨辦、因地制宜、各取所需及數量充足等優勢,亦可減輕政府財政負擔與時間壓力,具有直接興建社宅所無法取代之意義和價值。目前刻正辦理社宅包租代管縣市版第2期計畫1萬5,000戶,又行政院於2019年7月19日另核准社宅包租代管第2期公會版計畫5,000戶,盼借助行政法人的效率與彈性,偕同地方租賃需求較高的6個直轄市地方公會,並結合符合資格的業者合力推動,擴大住宅租賃市場的量能,落實居住正義。
 
政府積極推動興辦社會住宅 落實居住正義
 
內政部表示,目前全國社會住宅已完工與施工中戶數合計超過2.8萬戶,其中2,600戶可望於年底前完工,預計2019年底已完工與施工中戶數可達3.5萬戶,2020年底將超過4萬戶。為儲備第二階段(2021至2024年)直接興建8萬戶社會住宅用地,內政部自2018年即啟動第二階段社宅用地盤點作業,經協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防部及各國營事業等單位提供可活化運用之房地資源,並經詳實評估分析後,目前已盤點出183處區位適合的土地,後續將持續盤點並由中央及地方視基地條件以直接興建、都市更新分回或容積獎勵等多元方式創造社會住宅,善用每一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