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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經法院拍賣 如符規定 可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新聞摘要
  • 土地經法院拍賣 如符規定 可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經法院拍定後,稅捐處會以一般用地稅率計算土地增值稅,向法院申報債權,若被拍賣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可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該處進一步表示,土地經法院拍賣,稅捐處會主動郵寄通知土地所有權人,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應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30日內檢附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請書、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情形申明書等文件,逾期申請者,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時,要特別注意申請期限,以免逾期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