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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注意!別賺了租金賠了房屋價金
新聞摘要
  • 包租公注意!別賺了租金賠了房屋價金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隨著連鎖超商的超市化,各超商紛紛擴大營業,承租店面也由原來的一戶,增加到二戶甚至是三戶,連棟打通、增設餐飲區或是複合式經營,百坪大店,門面氣派、富麗堂皇。
 
但是,魔鬼藏在細節裡,三戶打通的店面,所有權人往往不是同一人,三個店面可能是三個不同所有權人,雖然連鎖商店的租金穩定,獲益斐然,但每一個所有權人的理財畢竟不同,當其中一人需要將店面變現出售時,問題就浮現了。黃金店面仟萬元起跳,甚至上億元,如果新的買方無法申請銀行貸款,那將是買方的一大難題,更難利用高投資報酬率及銀行貸款的低利率來吸引買方,對買方購買意願,將大打折扣。
 
事實發生了,社團法人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共關係主委鄭文在表示,最近土城區的便利商店,由三個不同所有權人持有,每月租金合計120,000元,且三戶連棟打通,每戶約20坪左右,單戶租金每個月40,000元,擬以2,000萬元左右出售,年投資報酬率約2.4%,所以價格合理,報酬率穩定,是一個漂亮的投資物件。
 
孰知新買方一直找不到願意承辦貸款的銀行,追問之下才知道因為三戶打通的關係,必須三戶共同擔保才能放款,但是另外二戶所有權人不缺錢,而且彼此非親非故,怎麼可能一起去銀行共同擔保借錢?後來,新買主放棄了這個投資物件,賣方始料未及,原本獲利的金雞母,因為打通店面出租,變成賣不掉的燙手山芋,欲哭無淚,仲介人員眼睜睜的看著煮熟的鴨子飛了,十分無奈。
 
鄭文在指出,真實的房屋買賣交易市場裡,總有一些地雷要小心,別賺了租金賠上房屋價金,那就真的得不償失。除了這類的不同所有權人的打通店面、打通商辦,還有一些出租當宮廟使用的房子,或是高收益的地下室商場等物件,在轉手買賣時都可能是銀行貸款的「拒絕往來戶」聰明的包租公們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