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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府: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合理房地稅制,實現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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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北市府: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合理房地稅制,實現居住正義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為解決都會民怨之首,達成居住正義目標,台北市政府在居住正義2.0計畫,提出多元提供社會住宅、房市資訊公開透明、房地稅制改革整併、優先擴大弱勢照顧及合理房地稅制等推動策略,其中有關「合理房地稅制」主要包含「單一且自住更輕稅」、「鼓勵公益性出租」、「提高多戶持有成本」、「清查調整空屋稅率」等4項行動方案。
 
一、單一且自住更輕稅
 
我國在稅制上,為保障人民的居住權,對於自住房屋給予輕稅,並透過提高非自住房屋持有成本,期能擴大非自用住宅與自用住宅持有成本之差距,抑制房產炒作。台北市政府創全國之先,除對家戶全國單一且自住房屋給予更輕稅外,並針對空屋加強清查,以期釋出空閒房屋,增加房屋租賃市場供給量。
 
為保障自住輕稅,自2017年7月起對於全國單一且自住、辦竣戶籍登記並符合都市計畫規定可作住宅使用的房屋,透過稅基折減16%,使房屋稅實質稅率由1.2%降至1%。又自2020年7月起,加強保障市民基本居住權益,將房屋稅基折減提高為50%,相當實質稅率再降至0.6%。
 
二、鼓勵公益性出租
 
房屋所有權人將閒置房屋提供市府包租代管的社會住宅,或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符合一定資格者,也比照單一自住折減,以提高屋主將閒置房屋投入租賃市場之誘因。
 
三、提高多戶持有成本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中央房屋稅條例第5條稅率修正案已於2014年6月6日公布生效,其修法目的是期望透過擴大自用住宅與非自用住宅稅率的差距,提高非自住房屋持有成本,抑制房產炒作,並保障自住權益。台北市也據此調整房屋稅,自2014年7月起,持有2戶以下者每戶稅率2.4%,3戶以上者每戶稅率3.6%,以落實稅制合理,目前全國僅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採差別稅率。
 
四、清查調整空屋稅率
 
在實際執行措施上,台北市率全國之先,2018年運用內政部營建署低度用電住宅資料,透過用水資料交叉比對,清查房屋使用情形,排除8,900餘戶不符合自住情況的房屋,改按非自住的稅率課徵房屋稅,2019年同時運用水、電資料再清查出400餘戶,2020年也會持續清查房屋實際使用狀況,透過提高非自住房屋的稅負成本,鼓勵閒置空屋釋出,增加房屋供給。
 
五、建議中央修法精進稅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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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健全稅制,建議中央修法,未來應取消現行家戶全國合計3戶都可適用自住稅率1.2%的齊頭式平等稅制,如果家戶在全國只有一間房子,且設有戶籍且有居住的事實,稅率應該從原本的1.2%下降,採輕稅;如果全國不只一間房,建議不再區分自住或非自住,改以家戶持有戶數採累進差別稅率,且保障其中1戶稅率1.2%,實現稅制合理,期望中央能夠進一步修法,讓地方政府能夠跟進。
 
財政局特別說明,台北市政府的房地稅制改革已經獲得初步成效,並顯示台北市政府的態度及決心。完整的配套應該是蘿蔔(租金補貼和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加上適度的棒子(合理稅制),才能發揮協助青年與降低空屋的雙重效果,實現居住正義的良方。(台北市合理稅制相關資訊請上居住正義2.0專網(網址:https://housingjustice.gov.taipei/Default.aspx)查詢